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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中标公示
含山县经开区创业大道给水管道工程采购公告
作者:  时间:2024-03-04 09:44:10 浏览次数:

含山县经开区创业大道给水管道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AHCZ-2024-015

项目名称

含山县经开区创业大道给水管道工程

发包单位

安徽省含山县自来水厂

招标代理

机构

安徽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含山经济开发区(西区)

建设规模

含山县经开区创业大道给水管道工程;本次主要施工内容为球墨管给水管道的施工;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质量要求

合格

采购范围

工程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发包控制价

本项目经采购人确认的控制价为372939.90元。

(其中: 暂估价:0.00;暂列金额: 0.00 元)

供应商资

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

4、信誉要求:

(1) 供应商和项目负责人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 供应商和项目负责人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6、其他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已在安徽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登记。

获取方式

1、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3717:30采用下列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

3、登记时携带有效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或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上登记资料复印件使用A4纸,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登记资料不退还)至安徽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服务费

评比结束后三日内确认成交人,成交人按含财采购字【2018184号文件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成交人不能按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视为放弃评比结果。

评比时间、地点及响应文件要求

1、评比时间:20243890 (北京时间)。

2、评比地点:马鞍山市含山经济开发区东门河畔安置小区门面房1#-12

3、响应文件的提交:一式密封。

4、响应文件组成:

4.1、响应文件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2、响应函;

评比办法

现场公布各供应商报价,低价中标;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如下:

1)符合采购人资格要求且成功登记的合格供应商;

2)各合格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是否高于采购人的最高限价85%,投标报价高于采购人公布的最高限价85%为无效报价

3)有效报价最低的合格供应商为成交人;

4)成交工期的确定:该项目合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10日内,若采购项目文件没有改变时工期不得调整;

5)成交价的确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为成交价;

6)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有效报价相同由采购人采用摇号方式确定成交人;摇号方法如下:

①、在供应商、采购人的监督下,由代理机构按供应商签到顺序号公开随机抽取号码,抽取的号码对应的供应商即为本项目成交人;

②、若参与本项目供应商<10家时,则直接在1-9号球中随机抽取,对应的供应商即为本项目成交人。

③、采购交易活动结束后,代理机构向采购人和成交人告知结果,并在含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本项目的成交公告。

合同文本

合同文本详见附件,成交人需在合同中明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

特别提示

1、获取资料登记的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图纸及现场、清单及控制价、合同协议书(格式)等进行确认;对本项目的采购公告及其附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比时间截止前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同供应商接受本项目采购公告及其附件,一旦成交,采购单位不接受成交人针对采购公告及其附件提出的异议且决算时不作任何调整。

2、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充分考虑项目履约期间的市场、政策等因素影响,将所有风险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资料收集费、调查费、跟踪服务费、版权费、技术服务费、勘测费、咨询费、验收费、监测费、会议会务费、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费、公积金、办公费、差旅食宿费、交通费、培训费、管理费;其他费(供应商认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他费用)及所有价内价外税金及合理利润等。采购人不再为此次项目支付任何费用。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成交价调整。

3、供应商应按项目服务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及设备保证项目进度要求,确保所述人员投入计划、协调和服务计划开展本项目工作,按照进度要求向采购人提交记录,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负责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资料、数据的收集整理等,自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办公、交通、住宿等工作生活条件。

4、供应商登记后,可以放弃参与本次评比,但必须在评比时间截止前提交书面放弃材料,否则视同已登记的企业接受本次评比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要求,若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或者拒绝签订合同,发包单位将报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处理。

联系方式:

人:安徽省含山县自来水厂

    址:含山县环峰镇杨柳路1号

    编:238100

张翔

    话:15956548333

代理机构:安徽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马鞍山市含山经济开发区东门河畔安置小区门面房1#-12

    编:238100

人:从基平

    话:13956663096